依申请公开

  • 索引号:430S00/2016-800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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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文日期: 2016-1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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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名称: 依申请公开

 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、生活、科研等需要,可以依申请获取我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
(一)申请方式

1、网上申请提交。

下载填写《政府信息申请表》电子版。

按照要求发送至hndkbgs@163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。

·申请人为个人,发送申请表+身份证复印件。

·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,发送申请表+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+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、内容真实有效。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、明确;若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2、书面申请提交。

从局门户网站下载或到局办公室领取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。

当场递交或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等方式递交。

·申请人为个人,递交申请表+身份证复印件。

·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,递交申请表+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+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;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。

3、口头申请。

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。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,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,受理机构代为填写《申请表》,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。接受电话咨询。

(二)受理机构

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。

办公地址: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06

办公时间:夏季8:0012:0015:0018:00;冬季8:0012:0014:3017:30。(法定节假日除外)

联系电话:0731-85164196

传真号码:0731-85160184

通信地址: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06

邮政编码:410014

电子邮箱:hndkbgs@163.com

(三)受理步骤

1、审查。

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局办公室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不完整、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,要求补充或更正。

2、登记。
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,即时登记受理。

3、答复。

根据申请内容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。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,经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。

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,可以分别处理,分别答复。

答复内容及方式。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;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,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;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。

4、收费。

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费用。

附件:《政府信息申请表》